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
更新时间:2017-07-12 15:16:00点击次数:6926次作者:汇景咨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府透明度,受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委托,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政务公开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对山东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政府2016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评估,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一、评估工作与评估指标
(一)评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和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
(二)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42家省政府部门(包括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和17家市政府(每个市随机抽取2家县〔市、区〕政府)。
(三)评估原则
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坚持民主公正、客观量化、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四)计分方法
市政府总分=市本级政府得分×80%+抽查县1得分×10%+抽查县2得分×10%
省政府部门总分=[(共性指标得分+专项指标得分)/(共性指标总分+专项指标总分)]×100
(五)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采用四级树形结构,包括四个一级指标:“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参与和回应关切”和“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各一级指标权重情况如图1所示。
二、总体评估结果与分析
(一)省政府部门排名
1.整体情况
省政府部门政务公开评估得分分布情况如图2所示。
省政府部门平均得分72.1844,分布大致呈“菱形”结构,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处于稳步推进阶段。其中,共性指标平均得分指数(注:指某项指标的评估得分值与该项指标满分值的比值,以小数表示或者换算成百分比)为71.56%,专项指标平均得分指数为76.64%。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文化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的共性指标得分指数均高于80%;专项指标方面,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监局、省文化厅、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的专项指标得分指数达到了90%以上。
2.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的42家省政府部门中,省文化厅名列第1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工商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列第2位到第10位。省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评估结果如表1所示。
(二)市政府排名
1.整体情况
市政府各一级指标平均得分以及得分指数情况如图3和图4所示。
从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来看,17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表现良好。本次评估抽查的34家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平均得分61.12,基本达到及格标准,但各县级政府政务公开水平参差不齐,得分两级分化现象严重。其中,威海市和潍坊市“行政权力运行”得分指数分别达到94.83%和89.17%,领先于其他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潍坊市、济南市、威海市和德州市,表现较为突出;威海市、德州市和潍坊市的“政务参与和回应关切”得分指数均高于88.30%;威海市、枣庄市、青岛市和泰安市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水平较高,得分指数达到95%以上。
2.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的17家市政府中,威海市名列第1位,潍坊市、德州市、泰安市、临沂市分列第2位到第5位。17家市政府政务公开评估结果如表2所示(抽查的县级政府名单详见附件)。
三、评估结果分析
(一)权力运行公开水平明显提升,“五公开”成效凸显
各单位均能够在决策前公开决策草案和决策依据,30家省政府部门和16家市政府在决策前通过门户网站意见征集类栏目提供了网上意见征集渠道,其余单位也在通知公告类栏目公开了决策草案和决策依据;各单位积极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重要会议、活动信息,不断扩大公众参与。
权责清单方面,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率100%,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率92.9%,职业资格事项清单公开率为44.4%。17市政府全部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职业资格事项清单公开率为88.2%和94.1%。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率为50%,17市政府随机抽查结果公开率为88.2%。信用信息双公示方面,37家省政府部门中,有36家在门户网站建立了双公示专题专栏或链接到“信用山东”网站。市政府中,大多数链接到本地区的信用公示网站,集中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方面,省国资委建立专题专栏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国资工作指导督促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并会同省财政厅建立了“省管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省管企业相关重要信息。94%的市政府在门户网站建立了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专栏或目录, 16家县政府不同程度公开了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
33家省政府部门、17市政府以及15家县级政府在门户网站提供了“山东政务服务网”链接。同时,省政府各部门、17市政府和各县级政府稳步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和服务指南编制工作,并积极在门户网站进行意见征求和公开。省公安厅在门户网站发布了我省户口迁移政策,公开了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15家市政府不同程度公开了本市流动落户人口服务信息;14家县级政府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户籍管理信息,公开率为41.2%。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方面,省审计厅按时公开了2015年省级财政执行及审计结果,各市政府也均进行公开,公开率100%。经济社会政策公开方面,省政府各部门、各市政府均公开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以及相关措施。36家省政府部门和17家市政府在门户网站设立了规范性文件目录,集中发布本部门或本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016年由省法制办牵头完成了2012年1月1日以前制定实施的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省政府各部门普遍在本部门网站公开了清理结果,各市政府也积极实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总体较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范围逐步扩大
财政预决算方面,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政府均公开了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财政预算,公开内容较为细化。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和PPP项目信息公开方面,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省政府部门均以专题专栏的形式公开了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要求公开了PPP项目详细信息。17市政府均不同程度整合了本地区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PPP项目相关信息,并建立了专栏或目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重点加强了全省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17市政府也不同程度地公开了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减税降费政策公开方面,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持续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17市政府普遍以专题专栏的形式公开本地区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及其解读信息。针对收费目录清单公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在部门网站发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及时公开了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各市政府积极探索建立了市级政府定价的收费目录清单,并以专题专栏的形式在门户网站公开。
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范围逐步扩大。扶贫方面,16家市政府以不同形式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扶贫政策、扶贫项目和落实情况以及贫困退出信息。社会救助方面,威海、潍坊、枣庄等16家市政府普遍以专栏的形式,分类公开了本地区救助信息。针对就业创业信息公开,16家市政府公开了就业创业政策,及时更新市场供求信息。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方面,16家市政府公开了本地区的棚户区改造信息,14家公开了本地区的农村危房改造信息,17家全部公开了本地区的保障性住房信息。针对环境问题,各市政府均公开了本市空气质量信息,饮水安全信息公开率超过94%,重点排污单位公开率超过82%,环评信息公开率超过88%。教育、卫生方面,各市政府和县级政府均不同程度公开了本地区的教育信息,并积极做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82%的市政府设置了食品安全标准专题专栏,公开了食品安全标准信息或提供了标准查询链接;各市政府积极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和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本地区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
(三)政策解读工作逐步常态化,回应关切更加主动及时
所有单位均在门户网站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30%以上的单位相关负责人能够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或发表文章等形式带头宣讲政策;政策解读形式逐步多样化,如图5所示。大部分单位都能在门户网站设置热点回应栏目,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和重要舆情,81%的省政府部门、82%的市政府和76%的县级政府开通了在线访谈栏目,27家省政府部门、17家市政府和27家县级政府公开了领导信箱或公开电话。
(四)政务公开建设能力明显提升,机制制度逐步健全
政务公开平台呈多元化趋势,各单位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如图6所示。全部省政府部门、市政府和县级政府均能够在门户网站首页提供站内综合检索。其中,40家省政府部门和16家市政府网站的检索功能可用性较好,检索结果快捷、准确。另一方面, 19家省政府部门和17家市政府在门户网站还设置了新闻发布会专栏。截至2017年1月底,有39家省政府部门开通了政务微博,占92.86%;17家市政府全部开通了政务微博;28家县级政府开通了政务微博,占82.35%。2016年各单位政务微博的信息发布情况和关注度结果如图7和图8所示。
40家省政府部门开通了政务微信,占95.24%,其中,36家能够每周更新与其业务有关的信息,占90%;24家设置了自定义菜单,占60%。17家市政府全部开通了政务微信,其中,16家能够每周更新信息,占94.12%;13家设置了自定义菜单,占76.47%。34家县级政府中,有30家开通了政务微信,开通比例为88.24%,其中,28家能够每周更新信息,占93.33%;25家设置了自定义菜单,占83.33%。政务客户端方面,13家市政府开通了政务客户端并在门户网站提供了下载链接,开通比例达到76.47%;34家县级政府中,只有7家开通了政务客户端,开通比例仅为 20.59%。同时全部市政府均定期出版发行政府公报,在门户网站提供政府公报电子版。
全部省政府部门和市政府都在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均在门户网站发布了本部门或本级政府的公开指南。其中,33家省政府部门和16家市政府在2016年年内及时更新了指南,分别占比78.57%和94.1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方面,39家省政府部门和17家市政府在门户网站按时发布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其中31家省政府部门和15家市政府的报告形式新颖,注重图文并茂。
41家省政府部门和17家市政府开通了网络申请渠道。其中,25家省政府部门和17家市政府开通了在线申请平台,另外16家省政府部门以公开电子邮箱的方式提供了网络申请渠道,网络申请渠道畅通性和答复情况如图9和图10所示。在渠道畅通的39家省政府部门和17家市政府的网络申请中,27家省政府部门和11家市政府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了申请;在答复的规范性方面,10家省政府部门和3家市政府按照申请人的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形式提供了规范的答复书。
评估发现,政务公开机制制度基本健全,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并指派了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21家省政府部门和14家市政府制定了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其中,5家省政府部门和7家市政府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且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众意见调查征集实际应用成效有待提升
多数单位能够围绕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草案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开展在线意见征集、民意调查活动。但在征求意见结束后,71%的省政府部门和70%的市政府未能够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部分单位在政府网站开展民意调查活动数量偏少,31%的省政府部门和29%的市政府在线调查主题仅局限于网站页面改版、网站满意度等方面,没有对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
(二)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和质量仍需加强
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公开标准不够明确、公开内容不够细化的问题,如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多是新闻类信息,信息内容要素不完整。民生领域信息方面,部分单位采用的是领域分类,公众获取信息极为不便。部分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直接链接到市政府相关部门首页,不利于查询所需信息,公开深度和质量有待加强。
(三)本地政策解读较少,部分单位解读形式单一
政策解读方面,部分单位仍然存在解读形式单一的问题,缺少数字化、问答式、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还有一些单位的政策解读栏目主要是转载国家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的解读信息,对本部门或本级政府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较少。部分市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省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解读信息发布也不够理想。
(四)各类公开平台缺乏衔接协调,影响公开实效
评估发现,部分单位虽然开通了政务微博、微信或政务客户端,但并未在政府网站提供政务微博链接、微信二维码或政务客户端下载链接,被关注度与扩散程度较低。各类公开平台缺乏衔接协调,政务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整合度不足,许多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告栏等传统渠道发布后,没有同步在门户网站发布。省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与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节点信息内容仍然存在不一致的现象。
(五)县级政府政务公开水平参差不齐,两级分化现象严重
从评估情况来看,34家县级政府平均得分61.12分,基本达到及格标准,但由于各县级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得分两级分化严重。部分县级政府未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虽不同程度公开相关领域的信息,但明显存在公开内容分散、不够全面、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从抽查结果来看,仅有82.35%的县级政府开通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政务客户端的开通比率分别为88.24%和20.59%,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能力和应用水平较低。另外,还有一些县级政府政务公开机制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未有效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培训。
五、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
(一)探索山东省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本次评估发现,我省县级政府政务公开的整体水平和标准化程度较低,且发展不均衡,两极分化现象严重。建议由省政府办公厅和省质监局牵头,在省内率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促进政务公开与标准化工作的深度融合。选取一批县(市、区)作试点,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逐步建设完善我省政务公开工作地方标准体系,为全省各级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和方式提供基本遵循。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争取我省5个县(市、区)成为国家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二)重新规划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直作为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并集中发布各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的统一平台,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新形势下,其发展需要重新进行规划。建议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及公众代表,对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研究、论证,制定合理的规划,明确其角色和定位。建立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各地区各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联动更新机制,实现“一点发布,多点共享”,解决人工更新不及时导致的信息不一致的难题。
(三)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政策解读相关的政策或标准,对各级各部门的解读范围、时限、形式、内容等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建立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机制,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各级各部门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办发〔2016〕80号文的最新要求,以让公众易读、易懂为导向,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文件,杜绝在考核评估整改期内一次性发布甚至更改解读时间的现象。重点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出台政策,特别是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政策的解读力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解读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升解读效果。
一、评估工作与评估指标
(一)评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和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
(二)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42家省政府部门(包括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和17家市政府(每个市随机抽取2家县〔市、区〕政府)。
(三)评估原则
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坚持民主公正、客观量化、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四)计分方法
市政府总分=市本级政府得分×80%+抽查县1得分×10%+抽查县2得分×10%
省政府部门总分=[(共性指标得分+专项指标得分)/(共性指标总分+专项指标总分)]×100
(五)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采用四级树形结构,包括四个一级指标:“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参与和回应关切”和“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各一级指标权重情况如图1所示。
图1 评估指标各一级指标权重情况
二、总体评估结果与分析
(一)省政府部门排名
1.整体情况
省政府部门政务公开评估得分分布情况如图2所示。
图2 省政府部门评估得分分布情况
省政府部门平均得分72.1844,分布大致呈“菱形”结构,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处于稳步推进阶段。其中,共性指标平均得分指数(注:指某项指标的评估得分值与该项指标满分值的比值,以小数表示或者换算成百分比)为71.56%,专项指标平均得分指数为76.64%。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文化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的共性指标得分指数均高于80%;专项指标方面,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监局、省文化厅、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的专项指标得分指数达到了90%以上。
2.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的42家省政府部门中,省文化厅名列第1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工商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列第2位到第10位。省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评估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省政府部门得分及排名情况
(二)市政府排名
1.整体情况
市政府各一级指标平均得分以及得分指数情况如图3和图4所示。
图3 市政府评估平均得分及得分指数情况
图4 市政府评估得分分布情况
从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来看,17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表现良好。本次评估抽查的34家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平均得分61.12,基本达到及格标准,但各县级政府政务公开水平参差不齐,得分两级分化现象严重。其中,威海市和潍坊市“行政权力运行”得分指数分别达到94.83%和89.17%,领先于其他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潍坊市、济南市、威海市和德州市,表现较为突出;威海市、德州市和潍坊市的“政务参与和回应关切”得分指数均高于88.30%;威海市、枣庄市、青岛市和泰安市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水平较高,得分指数达到95%以上。
2.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的17家市政府中,威海市名列第1位,潍坊市、德州市、泰安市、临沂市分列第2位到第5位。17家市政府政务公开评估结果如表2所示(抽查的县级政府名单详见附件)。
表2 市政府得分及排名情况
三、评估结果分析
(一)权力运行公开水平明显提升,“五公开”成效凸显
各单位均能够在决策前公开决策草案和决策依据,30家省政府部门和16家市政府在决策前通过门户网站意见征集类栏目提供了网上意见征集渠道,其余单位也在通知公告类栏目公开了决策草案和决策依据;各单位积极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重要会议、活动信息,不断扩大公众参与。
权责清单方面,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率100%,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率92.9%,职业资格事项清单公开率为44.4%。17市政府全部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职业资格事项清单公开率为88.2%和94.1%。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率为50%,17市政府随机抽查结果公开率为88.2%。信用信息双公示方面,37家省政府部门中,有36家在门户网站建立了双公示专题专栏或链接到“信用山东”网站。市政府中,大多数链接到本地区的信用公示网站,集中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方面,省国资委建立专题专栏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国资工作指导督促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并会同省财政厅建立了“省管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省管企业相关重要信息。94%的市政府在门户网站建立了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专栏或目录, 16家县政府不同程度公开了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
33家省政府部门、17市政府以及15家县级政府在门户网站提供了“山东政务服务网”链接。同时,省政府各部门、17市政府和各县级政府稳步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和服务指南编制工作,并积极在门户网站进行意见征求和公开。省公安厅在门户网站发布了我省户口迁移政策,公开了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15家市政府不同程度公开了本市流动落户人口服务信息;14家县级政府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户籍管理信息,公开率为41.2%。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方面,省审计厅按时公开了2015年省级财政执行及审计结果,各市政府也均进行公开,公开率100%。经济社会政策公开方面,省政府各部门、各市政府均公开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以及相关措施。36家省政府部门和17家市政府在门户网站设立了规范性文件目录,集中发布本部门或本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016年由省法制办牵头完成了2012年1月1日以前制定实施的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省政府各部门普遍在本部门网站公开了清理结果,各市政府也积极实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总体较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范围逐步扩大
财政预决算方面,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政府均公开了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财政预算,公开内容较为细化。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和PPP项目信息公开方面,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省政府部门均以专题专栏的形式公开了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要求公开了PPP项目详细信息。17市政府均不同程度整合了本地区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PPP项目相关信息,并建立了专栏或目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重点加强了全省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17市政府也不同程度地公开了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减税降费政策公开方面,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持续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17市政府普遍以专题专栏的形式公开本地区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及其解读信息。针对收费目录清单公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在部门网站发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及时公开了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各市政府积极探索建立了市级政府定价的收费目录清单,并以专题专栏的形式在门户网站公开。
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范围逐步扩大。扶贫方面,16家市政府以不同形式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扶贫政策、扶贫项目和落实情况以及贫困退出信息。社会救助方面,威海、潍坊、枣庄等16家市政府普遍以专栏的形式,分类公开了本地区救助信息。针对就业创业信息公开,16家市政府公开了就业创业政策,及时更新市场供求信息。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方面,16家市政府公开了本地区的棚户区改造信息,14家公开了本地区的农村危房改造信息,17家全部公开了本地区的保障性住房信息。针对环境问题,各市政府均公开了本市空气质量信息,饮水安全信息公开率超过94%,重点排污单位公开率超过82%,环评信息公开率超过88%。教育、卫生方面,各市政府和县级政府均不同程度公开了本地区的教育信息,并积极做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82%的市政府设置了食品安全标准专题专栏,公开了食品安全标准信息或提供了标准查询链接;各市政府积极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和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本地区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
(三)政策解读工作逐步常态化,回应关切更加主动及时
所有单位均在门户网站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30%以上的单位相关负责人能够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或发表文章等形式带头宣讲政策;政策解读形式逐步多样化,如图5所示。大部分单位都能在门户网站设置热点回应栏目,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和重要舆情,81%的省政府部门、82%的市政府和76%的县级政府开通了在线访谈栏目,27家省政府部门、17家市政府和27家县级政府公开了领导信箱或公开电话。
图5 各单位政策解读形式情况
(四)政务公开建设能力明显提升,机制制度逐步健全
图6 各单位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务公开平台呈多元化趋势,各单位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如图6所示。全部省政府部门、市政府和县级政府均能够在门户网站首页提供站内综合检索。其中,40家省政府部门和16家市政府网站的检索功能可用性较好,检索结果快捷、准确。另一方面, 19家省政府部门和17家市政府在门户网站还设置了新闻发布会专栏。截至2017年1月底,有39家省政府部门开通了政务微博,占92.86%;17家市政府全部开通了政务微博;28家县级政府开通了政务微博,占82.35%。2016年各单位政务微博的信息发布情况和关注度结果如图7和图8所示。
图7 政务微博信息发布情况(2016年)
图8 政务微博粉丝数情况(2016年)
40家省政府部门开通了政务微信,占95.24%,其中,36家能够每周更新与其业务有关的信息,占90%;24家设置了自定义菜单,占60%。17家市政府全部开通了政务微信,其中,16家能够每周更新信息,占94.12%;13家设置了自定义菜单,占76.47%。34家县级政府中,有30家开通了政务微信,开通比例为88.24%,其中,28家能够每周更新信息,占93.33%;25家设置了自定义菜单,占83.33%。政务客户端方面,13家市政府开通了政务客户端并在门户网站提供了下载链接,开通比例达到76.47%;34家县级政府中,只有7家开通了政务客户端,开通比例仅为 20.59%。同时全部市政府均定期出版发行政府公报,在门户网站提供政府公报电子版。
全部省政府部门和市政府都在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均在门户网站发布了本部门或本级政府的公开指南。其中,33家省政府部门和16家市政府在2016年年内及时更新了指南,分别占比78.57%和94.1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方面,39家省政府部门和17家市政府在门户网站按时发布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其中31家省政府部门和15家市政府的报告形式新颖,注重图文并茂。
41家省政府部门和17家市政府开通了网络申请渠道。其中,25家省政府部门和17家市政府开通了在线申请平台,另外16家省政府部门以公开电子邮箱的方式提供了网络申请渠道,网络申请渠道畅通性和答复情况如图9和图10所示。在渠道畅通的39家省政府部门和17家市政府的网络申请中,27家省政府部门和11家市政府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了申请;在答复的规范性方面,10家省政府部门和3家市政府按照申请人的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形式提供了规范的答复书。
图9 省政府部门网络申请渠道畅通性及答复情况
图10 市政府网络申请渠道畅通性及答复情况
评估发现,政务公开机制制度基本健全,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并指派了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21家省政府部门和14家市政府制定了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其中,5家省政府部门和7家市政府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且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众意见调查征集实际应用成效有待提升
多数单位能够围绕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草案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开展在线意见征集、民意调查活动。但在征求意见结束后,71%的省政府部门和70%的市政府未能够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部分单位在政府网站开展民意调查活动数量偏少,31%的省政府部门和29%的市政府在线调查主题仅局限于网站页面改版、网站满意度等方面,没有对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
(二)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和质量仍需加强
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公开标准不够明确、公开内容不够细化的问题,如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多是新闻类信息,信息内容要素不完整。民生领域信息方面,部分单位采用的是领域分类,公众获取信息极为不便。部分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直接链接到市政府相关部门首页,不利于查询所需信息,公开深度和质量有待加强。
(三)本地政策解读较少,部分单位解读形式单一
政策解读方面,部分单位仍然存在解读形式单一的问题,缺少数字化、问答式、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还有一些单位的政策解读栏目主要是转载国家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的解读信息,对本部门或本级政府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较少。部分市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省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解读信息发布也不够理想。
(四)各类公开平台缺乏衔接协调,影响公开实效
评估发现,部分单位虽然开通了政务微博、微信或政务客户端,但并未在政府网站提供政务微博链接、微信二维码或政务客户端下载链接,被关注度与扩散程度较低。各类公开平台缺乏衔接协调,政务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整合度不足,许多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告栏等传统渠道发布后,没有同步在门户网站发布。省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与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节点信息内容仍然存在不一致的现象。
(五)县级政府政务公开水平参差不齐,两级分化现象严重
从评估情况来看,34家县级政府平均得分61.12分,基本达到及格标准,但由于各县级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得分两级分化严重。部分县级政府未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虽不同程度公开相关领域的信息,但明显存在公开内容分散、不够全面、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从抽查结果来看,仅有82.35%的县级政府开通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政务客户端的开通比率分别为88.24%和20.59%,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能力和应用水平较低。另外,还有一些县级政府政务公开机制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未有效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培训。
五、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
(一)探索山东省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本次评估发现,我省县级政府政务公开的整体水平和标准化程度较低,且发展不均衡,两极分化现象严重。建议由省政府办公厅和省质监局牵头,在省内率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促进政务公开与标准化工作的深度融合。选取一批县(市、区)作试点,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逐步建设完善我省政务公开工作地方标准体系,为全省各级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和方式提供基本遵循。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争取我省5个县(市、区)成为国家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二)重新规划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直作为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并集中发布各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的统一平台,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新形势下,其发展需要重新进行规划。建议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及公众代表,对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研究、论证,制定合理的规划,明确其角色和定位。建立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各地区各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联动更新机制,实现“一点发布,多点共享”,解决人工更新不及时导致的信息不一致的难题。
(三)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政策解读相关的政策或标准,对各级各部门的解读范围、时限、形式、内容等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建立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机制,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各级各部门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办发〔2016〕80号文的最新要求,以让公众易读、易懂为导向,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文件,杜绝在考核评估整改期内一次性发布甚至更改解读时间的现象。重点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出台政策,特别是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政策的解读力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解读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升解读效果。
附件:抽查的县(市、区)政府名单